低氮冷凝热水锅炉应安装在建筑物外的专用房间内。如果真的需要安排在民用建筑物附近,则应与带防火墙的邻近建筑物隔开,而不应靠近人口稠密的地方。特殊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II类。在民用建筑中真正需要安排的,不得安排在楼上、低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相邻(住宅楼)锅炉房楼,不得安排楼上的宿舍、疏散楼梯和入口大厅。和其他部分,低地板或相邻,并通过防火墙与相邻区域分离,应满足以下要求:

1. 燃料油(使用有闪点油的油不应低于60°C)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在一楼或外墙附近的地下层,但恒定(负)压力油或天然气锅炉可以设置在二地下层附近的外墙(也应当)或屋顶(注意):不应在车顶上安装大气压力或负压油锅炉)。安装在屋顶上的正常(负)压力燃气锅炉与车顶紧急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 6 米。

2. 使用相对密度(空气密度比)小于0.75的可燃气体的锅炉不得安装在地下或半地下。

3.锅炉房的疏散门应直接与室外相连("直接室外"是指疏散门直接通向室外,不经过室外或其他空间;或者疏散门靠近室外出口,通过短的疏散通道直接到达室外)或紧急出口。

4. 使用耐火隔墙和耐火不可燃地板,锅炉房与其他部件之间的耐火性不低于2.00h,耐火性不低于1.50h。隔墙和地板上不得有开口。如有必要在隔墙上安装门窗,应采用 A 类防火门窗。

5. 锅炉房设置在储油空间内时(应为耐火等级不小于2的单独房间),总容量不得大于1.0立方米,储油室应由锅炉房防火隔墙的防火功能隔开。限制时间不少于 3.00 小时;如在防火隔墙上安装门,应使用等级防火门;储油室的油箱应密封,应设置通往室外的排气管,并设置带阻燃器的呼吸阀。燃油箱的下部配有防油设施。